三十个城市试点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09:22:00    

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李丹青

近日,人社部、工信部、商务部、全国工商联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,加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,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。

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,全行业年均服务5000余万家次用人单位,其中约40%是制造业企业,形成了大量专门面向制造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场景,为进一步深化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
通知提出,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,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机制创新、政策创新、平台创新、模式创新,在3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先行先试,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,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联合体,发展一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技术、产品、模式,形成一批推动人力资源和实体经济、科技创新深度协同的政策体系和有效模式。

这位负责人透露,试点城市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,应当具备较大规模的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集群、比较发达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、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、较强的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等条件。

通知鼓励从5个方面加强融合创新:

1、建立健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,发挥市场作用,健全政府引导、企业主导、政策扶持、平台支撑、行业组织广泛参与的融合发展机制。

2、探索完善政策体系,统筹就业、产业、财政、金融、土地等扶持政策,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,建立符合融合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。

3、打造融合发展载体,支持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、跨企业培训中心或人才服务集团、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等,支撑制造业用工、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新质生产力培育。

4、丰富拓展融合发展场景,推动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,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,支持深化业务合作,促进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。

5、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作用,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枢纽,持续开展与工业园区深度合作,高水平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。

根据实施步骤,有意愿承担试点任务的城市编制试点申报材料,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试点城市。试点城市负责编制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方案,并于2025年9月底前印发。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体试点工作总结,巩固拓展试点成果并在全国推广。

来源:工人日报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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