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: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经营者不得以暴力、胁迫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,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排除、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。经营者通过搭配、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。
《消保条例》普法小课堂 | 第1期: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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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3-01 01:0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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