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3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。
此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,是“听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”。

两个重要信息值得关注。
第一,好房子。
“好房子”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。
为什么要建“好房子”?
目前,我国住房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,从“有没有”转向“好不好”,人民群众对住房品质有了更高要求,希望住上更好的房子,获得更好的服务。
建设“好房子”除了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的需要,让居住更舒适之外,还能给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材料提供广阔应用空间,释放扩内需、促消费的巨大潜能。
此外,“好房子”建设涵盖了设计、建造、使用、服务等各环节,还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,拉动经济增长。
今年全国两会,“好房子”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——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,完善标准规范,推动建设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“好房子”。
在全国两会民生主题记者会上,住建部部长倪虹提到,各地首先要把保障房建成“好房子”,政府的民生工程一定要带头,“不仅要把新房子建成‘好房子’,也要结合城市更新,采取多种方式,把老房子想办法改造成‘好房子’。”
他还提到,住建部正组织编制《好房子建设指南》,修订《住宅项目规范》。
3月31日,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《住宅项目规范》,对“好房子”建设提出了底线要求。具体包括,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,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;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;提高了户门、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。该规范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
随着国家标准的出炉,一场覆盖全国的居住升级行动正全面展开。
据《经济参考报》4月的报道显示,截至目前,今年以来已有北京、山西、江苏、贵州、四川、山东等近十个省市结合地域特点,从标准制定、土地供应到建造工艺全链条发力,构建高品质住房建设体系。
值得一提的是,建“好房子”不等同于建“大房子”“贵房子”。
6月5日,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姚天玮表示,建“好房子”是要通过好的设计、好的施工、好的材料、好的服务等,解决居住中的痛点问题,全面提升住房品质。不同地区、不同面积、不同价位都应当有不同的“好房子”。
他还提到,要指导督促地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加强监督管理,落实好建设、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各方的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规范及其他相关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。
此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听取了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。
会议提到,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要着眼长远,坚持稳中求进、先立后破,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。
“要扎实有力推进‘好房子’建设,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,在规划、土地、财政、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。”
第二,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。
“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”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。
今年以来,多个部门联合推出了房地产政策“组合拳”,地方层面也积极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,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稳定。
一些变化已经出现。
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从40个重点城市的情况来看,今年1至4月份,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0.1%和2%。
中指研究院初步统计数据显示,1至5月,深圳、广州新房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41%、24%,深圳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44%,京沪二手房成交套数同比增幅分别为23%和34%;5月份,上海新房销售面积同环比均增长,北京环比基本持平,同比增长2成左右。
随着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,将有更多契合需求的好产品,改善性需求入市也将更加积极。
接下来,政策支持还将继续加大。
此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:
要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,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,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,多管齐下稳定预期、激活需求、优化供给、化解风险,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。
来源:政知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