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
记者6月28日从水利部了解到,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,切实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,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,水利部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《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管理办法对生态流量管理部门职责、管控指标确定、泄放与调度、监测与预警、监督评估等5方面作了规定,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围绕强化部门协作,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水行政、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、能源主管部门河湖和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职责,强化了各级河长湖长在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的职责和作用。
对于严格泄放和调度管理,管理办法基于生态流量管理实际,从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制定、水资源调度管理、水工程泄放管理、泄放设施建设和改造、取用水管理等方面,明确了落实生态流量保障的具体措施和管理要求。
此外,聚焦严格目标确定与调整、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等方面,管理办法还提出分级组织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、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建设。针对生态流量不达标、保障措施未落实等问题,管理办法从问题核实、限期整改、执法检查和保障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。(记者魏弘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