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伪造发票案获监督撤案,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势头足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9 09:26:00    

极目新闻通讯员 许文娣 毛阳

“我们公司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不少,多亏检察机关帮我们卸下发展包袱。”近日,某汽车零部件生产公司负责人李某来到湖北省襄阳高新区综治中心12309检察工作室咨询相关法律问题,聊起企业发展近况,连连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。

作为湖北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,全省已实现检察机关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,做到“检力下沉、监督前移”。

4月8日,在襄阳高新区综治中心12309检察工作室,承办检察官介绍,去年8月,李某遇到发展困境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时,也是在同一间办公室。李某的公司是襄阳市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。调查显示,2019年至2021年间,该公司员工为提高银行贷款授信额度,伪造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及购销合同,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资产审核。相关贷款本息均按期偿还,未造成银行损失。

后因合作方举报,公安机关于2024年8月以“涉嫌持有伪造发票罪”对该公司立案侦查。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后,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前往公安机关和该公司了解情况。

“我们经审查发现,该公司使用伪造发票的目的在于融资,而非偷逃税款或骗取补贴,且未造成税款流失等实际危害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,依托综治中心“一站式”解纷平台,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、法院、税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,围绕“行为是否构成犯罪”展开论证。随后,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,并邀请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举行公开听证,各方一致认为,刑法中“危害税收征管罪”的立法本意在于打击骗税行为,而该案中企业主观无骗税故意,客观未造成税收损失,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,该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,是违法行为,可进行行政处罚。

承办检察官介绍,2024年9月23日,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,依法撤销案件。结案后,公司对所有员工进行管理培训,杜绝出现类似行为。除此之外,检察机关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要求强化对企业融资材料的真实性核查,从源头防范类似问题。

“涉嫌伪造发票案获监督撤案后,企业没有了发展的后顾之忧,轻装上阵后发展势头较好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

(来源:极目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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